| 标题 | 轻伤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诉吗 |
| 内容 | 不可以,对于轻伤案件,公安机关已经立案,但是对方逃跑下落不明的,受害人不可以自诉。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,不属于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自诉案件类型,不可以自诉。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: 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 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 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 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: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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