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解析:在现代社会中,贩售有毒有害食品属于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,任何企图以所谓"处理自身"为名而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。 首先,我强烈建议您立即终止此类非法活动,并积极投案自首,将犯罪行为详实全面地如实告知给相关执法机构,以期能够获得较轻的惩处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 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】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,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。 |